主题:垃圾社区,坑人提前接房
- 发表于2020-01-06
- 发表于2020-01-06
本人于2018年5月就已经缴纳所有首付房屋款项,按照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交房于广大业主(2#3#楼栋)。
按目前业主从资阳市、雁江区住建局和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的情况得知:该楼盘还未取得政府相关手续,如:房屋竣工验收证,备案表,面积测绘表,住宅质量保证书,以及楼宇验收记录表(管线分布竣工图,水,强电,弱电,结构)等。但是,从2019年12月25日日,中交锦亭陆续通知广大业主办理接房手续,并以补贴1000元物业费抵扣作为诱饵,引诱广大业主办理接房手续。
经实地勘察,该小区除了部分绿化未完全竣工外,还存在以下问题(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问题):
第一:2、3号楼无地下层,电梯不能直达地下车库,开发商未明确或主动告知业主,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,导致业主完全不知情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。
第二:部分房屋为“公寓”,开发商也没有明确且主动的告知业主,导致业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,严重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。
第三: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为24层,可现在房屋实际为23层,还有一层呢?被开发商吃了???(既然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24层,那就要以24层来交付,不然签合同的意义何在??开发商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力,建议严惩!!)
第四:有的销售当时给业主说的“人车分离”(注意不是“人车分流”),这并不属实,这是明显的故意欺骗。
第五:屋面漏水、卫生间漏水,户型与合同不一致,公共设施未完善等,需要开发商整改。
第六:2、3号楼电梯品牌与合同不一致,需要开发商更换为合同中的品牌的电梯,保证电梯使用安全。同时,要求卖受方履行违约赔偿责任,以及欺诈法律责任!
现小区各项不符合要求,广大业主也绝不妥协,绝不接房。
美好资阳是我们的家!
希望各大社交媒体能够出面,引起政府关注,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。
本人于2018年5月就已经缴纳所有首付房屋款项,按照合同于2019年12月31日交房于广大业主(2#3#楼栋)。
按目前业主从资阳市、雁江区住建局和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的情况得知:该楼盘还未取得政府相关手续,如:房屋竣工验收证,备案表,面积测绘表,住宅质量保证书,以及楼宇验收记录表(管线分布竣工图,水,强电,弱电,结构)等。但是,从2019年12月25日日,中交锦亭陆续通知广大业主办理接房手续,并以补贴1000元物业费抵扣作为诱饵,引诱广大业主办理接房手续。
经实地勘察,该小区除了部分绿化未完全竣工外,还存在以下问题(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问题):
第一:2、3号楼无地下层,电梯不能直达地下车库,开发商未明确或主动告知业主,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,导致业主完全不知情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。
第二:部分房屋为“公寓”,开发商也没有明确且主动的告知业主,导致业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,严重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。
第三: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为24层,可现在房屋实际为23层,还有一层呢?被开发商吃了???(既然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24层,那就要以24层来交付,不然签合同的意义何在??开发商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力,建议严惩!!)
第四:有的销售当时给业主说的“人车分离”(注意不是“人车分流”),这并不属实,这是明显的故意欺骗。
第五:屋面漏水、卫生间漏水,户型与合同不一致,公共设施未完善等,需要开发商整改。
第六:2、3号楼电梯品牌与合同不一致,需要开发商更换为合同中的品牌的电梯,保证电梯使用安全。同时,要求卖受方履行违约赔偿责任,以及欺诈法律责任!
现小区各项不符合要求,广大业主也绝不妥协,绝不接房。
美好资阳是我们的家!
希望各大社交媒体能够出面,引起政府关注,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。